如之前所说,自杀令人感到难以启齿,家人和周围的人都不愿意去谈。自杀会让活着的亲友在亲戚、邻居、同事中变成被议论的对象。
想说出来的人,可能因为其他家人的严禁、反对而不能说。甚至有时亲友之间会互相埋怨,导致本来只能依靠亲人彼此抱团取暖的刚经历过丧子之痛的父母们,反而连这个安全的港湾都没有了。
丧亲之痛很深,却缺少途径疗愈。而心理咨询师正可以弥补这些被阻断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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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烈建议失去孩子的父母去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帮助。
眼动脱敏再处理疗法(EMDR)是经过实践检验的能够降低自杀幸存者的创伤的疗法,此外还有其他循证治疗的方法,可以选择合适自己的咨询师、医生和疗法。
孩子的自杀往往给夫妻关系带来重创。比如,一方指责另一方要为死亡负责。
即使双方没有互相埋怨,但是因为两个人的哀伤进程可能步调不一致,比如一方始终走不出来,不能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对家庭的责任也停止履行,造成另一方在耐心等待之余的不满、烦躁、积怨。这时,夫妻心理咨询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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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个体心理咨询和夫妻心理咨询之外,自杀幸存者互助小组或者丧亲哀伤小组也很有帮助。和其他自杀幸存者或丧亲者的互动能够减少羞耻感和改善孤立无援的处境,也能让我们把自己的哀伤反应和其他人的反应相比较,通过看别人在类似处境中
如何应对和如何努力学习新的适应方法,供自己借鉴和尝试
除了参与正式的小组,如果有机会,也可以和有类似经历的父母私下接触交流。
不论采取个体咨询、夫妻咨询、团体辅导或其他自助方式,我们需要有一个心理准备,自杀丧亲的疗愈往往是一个漫长、缓慢适应、逐渐赋能的过程,没有快速的解药。
如果有人说“你太沉浸在往事不能自拔,你应该向前看,不要作“祥林嫂”,他(她)虽然是善意的,道理也对,但是他(她)可能对丧亲哀伤的理解不够全面深刻。
丧亲哀伤不是可以“让它过去的”,只能“和它共存”,不能“忘了它”生活,只能“带着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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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内心很矛盾、纠结、错乱,那是正常的,因为自杀所引发的情感本来就是错综复杂的。
可以考虑在咨询师的引导下,用内在家庭系统疗法(Internal Family Systems),分别看到内心哀伤的、愤怒的、愧疚的、恐惧的那些部分……和我们内心不同的部分分别共情。
虽然悲伤、愤怒、愧疚、恐惧等等仍会存在,但我们变得可以和它们共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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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需要觉察内心是否存在脱节于现实的想法。
一方面,我们的愧疚感是否符合现实?有时当事人确实难逃关系,但有时当事人的愧疚感是缺乏事实基础的、过度的、无谓的。
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一边接纳我们内疚的真实感受,一边愿意以开放的心态浏览事实、分析逻辑、区分主观情感上感到的责任感和客观发生的责任认定。
另一方面,我们心中对死去的孩子的印象是否符合现实?
父母固然非常了解孩子,但是随着孩子长大,如果我们对孩子的观察、了解、理解没有跟上步伐,我们头脑中的孩子可能停留在过去,而偏离了他(她)现在和后来的样子。
即使对于没有抑郁症的孩子,父母也得真正明白和接受一件事,那就是,虽然我觉得我了解我的孩子,但其实我不一定了解我的孩子,哪怕朝夕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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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有抑郁症的孩子,这就更明显了。因为有抑郁症的孩子往往把自己的内心隐藏得很深,看起来一切正常,没听他(她)主动提什么,问起来也都是“还好,就那样”,家人天天在一起却并不了解他们真实的内心世界。
加上有时出于可以理解的情感需要,父母会把孩子贴上简化的极端化的幻想性标签。
比如,“他一直是一个非常阳光的男孩子,性格好,成绩好,人缘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就是因为失恋了,他又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极其重感情的人,才会钻牛角尖。”
事实上,可能的确是这样的,但也可能比这个要复杂得多,而父母下意识选择性遗忘了孩子在世时的种种不足和缺点,美化了孩子,简化了自杀的原因。